广西二轻工业管理学校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广西二轻工业管理学校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广西二轻工业管理学校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广西二轻工业管理学校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西二轻工业管理学校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我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开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活动,为推动广西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培养合格的初、中级专业人才。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校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单位经费保障方式为全额拨款,预算管理级次为二级预算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准则》。根据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二轻工业管理学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桂编〔2010〕120号),学校设置6个管理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教务科、总务科、学生管理科(保卫科)、招生就业办公室、财务科。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广西二轻工业管理学校2024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2024年总收入2078.32万元,较2023年总收入2898.94万元减少820.62万元,下降28.31%。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1899.81万元,较2023年的2697.19万元减少797.38万元,下降29.5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资金进一步压缩。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4. 事业收入为127.87万元,较2023年的138.97万元减少11.10万元,下降7.99%,反映出生源规模或收费项目仍有收缩。
5. 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6. 其他收入为50.64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的62.78万元减少12.14万元,下降19.34%,说明非财政性收入来源也有所收窄。
7.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8. 上年结转和结余33.33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483.22万元减少449.89万元,下降93.10%,主要原因是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结转使用。
(二)本单位2024年总支出2078.66万元,较2023年总支出3348.83万元减少1270.17万元,下降37.9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支出为1936.92万元,较2023年的3128.80万元减少1191.88万元,下降38.09%,表明项目支出和设备购置等投入大幅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67.29万元,较2023年的130.22万元减少62.93万元,下降48.33%,主要与人员结构变动有关。
3.卫生健康支出为31.91万元,较2023年的44.95万元减少13.04万元,下降29.00%。
4.住房保障支出为42.5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与2023年的44.87万元基本持平,略有下降。
5.年末结转和结余32.9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33.33万元减少0.35万元,基本持平。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8.03万元,项目支出927.48万元。
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47万元,支出决算为170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06%。
(一)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569.29万元,支出决算为1763.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9%,主要用于中等职业教育日常运行、教学设备购置及实训基地建设等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56.73万元,支出决算为6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6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31.91万元,支出决算为3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缴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42.54万元,支出决算为42.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78.0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656.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与预算基本一致,反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执行情况良好。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43.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与预算一致,公用经费支出得到有效控制。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68%。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去世,增加了抚恤金支出。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公益二类,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3.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4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82.79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7.2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学校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4年度项目12个,项目支出总额892.46万元。其中,本级项目12个,本级项目支出892.46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对1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0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892.46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83.3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2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6.6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
(二)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2024年中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自评结论为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9万元,执行数为2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开展该项目,建实训基地一个,社会共建实训室2个,改建加固2号教学楼,组织不少于225人次学生参加1+X考证,确保考试通过率达到80%。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审一校:付 晓
二审二校:沈仁良
三审三校:石丹谊




